為何「自私」才是當人的生存之道?

下文轉載自:劉小草(2023/1/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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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天性本來就有自私的一面,人生字典書中寫著一句:人自私是自然之事,若不自私會天誅地滅的真實寫照

連想常聽到的一句話:人不為己,天誅地滅。

探究這句話,一般人都會按國語字典學校教的念四聲,人不為己,意指人若不為了自己;那麼後面接著一句天誅地滅(意指惡貫滿盈,為天地所不容),似乎太誇大其辭了,哪有這麼嚴重,人一定要為了自己不然就是惡貫滿盈為天地所不容?

有位會員提出的見解,非常適合解讀這句話。

人不為己的"為",不能念四聲(為了自己),而是要念二聲(作"為"的為),也就是說,人若不做自己當人的職責,為天地所不容,必定會淪落到沒資格當人的軌道。

人若不自私會天誅地滅的真實寫照,應該可以說人類要愛自己(也就是自私的一面),這一生當人的機會很難得,要珍惜這次難得的"為人機會";若一生被宗教誤導思想—"只為了他人而活,只為了奉獻而活",那就會成為沒資格存在天地的靈根(例如神職人員,神的代言人,乩童/宗教傳教人員)。

瞭解出生當人的真正職責,好好盡職把當人的目的全然發揮:

▸ life-truth.org.tw

▸ life-dict.org.tw

編按:詳見《人生字典》【社會篇】生存之道 ---- 實體書第29頁 
不知道人為什麼而活?覺得活著沒有意義?
那你一定要仔細閱讀這三本書:《人生大挑戰》、《人生字典》和《宇宙歷史